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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欺客 兩地法學生組隊起訴蘋果公司

[ 杭州 ]    
2021
11-04
08:04

近日,因蘋果新產品不再贈送適配充電器,來自北京化工大學、東華大學的學生們組隊將蘋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請求蘋果公司交付手機充電器,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另行購買適配器的費用。此案于9月一審開庭,目前仍在補充證據和書面材料階段。

該事件源于北京化工大學的法學生小方去年11月買了一部“iPhone 12 Pro Max”手機,發(fā)現該手機未配充電器和耳機后,她沒有沉默,不僅將蘋果公司告上了法庭,還與蘋果公司現任CEO Tim Cook進行了郵件溝通。

看似一個電源適配器不值多少錢,也并非什么大事,但這次學生組隊狀告蘋果,卻事關一個數以萬計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中國作為蘋果公司最為重要的市場,卻往往最不被重視,希望這次狀告能夠給予蘋果一定的警示作用。

其實從iPhone 12系列開始,蘋果手機的產品包裝盒里不再配備電源適配器和耳機,蘋果單方解釋是出于環(huán)保的考量,實際卻有降低生產成本、兜售無線充電器等之嫌。可以想象,顧客單獨購買這部分配件,日積月累對于蘋果來說并非小數目。

更讓人擔憂的是,跟隨蘋果的“環(huán)保”腳步,一些其他廠商也以環(huán)保為名,開始“減配”,進而影響了更多的消費者。法學生們起訴蘋果不送充電器,一旦得到法庭的支持,實際受益者將是更多的消費者。因為充電器作為電子產品的必需品,隨機附帶是廠商必須履行的義務,只有這樣消費者才能獲得完整的體驗,而并非可以像蘋果這樣,店大欺客。

依據民法典,蘋果公司不再附隨電源適配器的條款是無效的格式條款,不構成合同的內容;電源適配器是手機的從物,應當履行交付義務;蘋果公司在銷售手機的過程中缺乏顯著性提示,存在欺詐的行為。

除了在國內引發(fā)辯論,蘋果取消充電器在全球范圍都有較大爭議。巴西消費者權益組織上半年對蘋果開出200萬美元罰單,約合1276萬元人民幣,認為其取消充電器的做法違反消費者利益。

類似跨國企業(yè)采取霸王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案例還不少。2019年初,因攜帶零食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阻攔,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2019年9月12日,據上海浦東新區(qū)法院消息,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補償原告人民幣50元(當庭給付)。該調解協(xié)議已經雙方當事人簽收生效。

對于此次狀告事件,我們期望從一個微小的細節(jié)開始,以一個消失的充電器為起點,以法律為武器,去爭取并捍衛(wèi)消失已久的消費話語權!


來源:每日商報  

作者:記者 胡建國  

編輯:來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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