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二期公租房實物配租5月17日起預登記,你關心的問題答案都在這兒了
5月17日起,杭州市本級第二期公租房實物配租開始預登記了。(此前報道點這里)
本期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預登記家庭范圍是哪些?
答:本期實物配租預登記家庭范圍為:
1人戶家庭范圍:市本級公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為2018年10月且保障資格仍在有效期內的;
2人戶家庭范圍:市本級公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為2018年10月、11月、12月且保障資格仍在有效期內的。
怎么查詢公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證有效期開始時間?
答:保障家庭可實名認證登錄“浙里辦”APP或支付寶的“浙里辦”小程序,搜索“e房通”,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發(fā)放查詢”模塊查詢公租房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和當前有效日期。
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后正常續(xù)期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為首個公租房保障資格證生效日期;因故未正常續(xù)期導致重新申領保障資格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則為重新申領保障資格證的生效日期。
原已取得實物配租資格,后續(xù)轉為貨幣補貼保障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為保障方式轉換為貨幣補貼保障資格的時間。
哪些人可以享受優(yōu)先保障?
答:保障家庭中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yōu)先保障:
(1)一至二級智力、精神、下肢、視力殘疾人的(需提供殘聯(lián)核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年滿70周歲的(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或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yōu)待證》等);
(4)見義勇為人士的(需提供公安機關或政府部門核發(fā)的《見義勇為確認證書》);
(5)從事養(yǎng)老護理員工作且持有養(yǎng)老護理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須提供人社部門核發(fā)的養(yǎng)老護理員《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從事養(yǎng)老護理員工作證明);
(6)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政策規(guī)定應當予以優(yōu)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公租房實物配租預登記如何操作?
答:本期實物配租預登記范圍內的家庭,保障家庭可實名認證登錄“浙里辦”APP或支付寶的“浙里辦”小程序,搜索“e房通”,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賃住房-實物配租預登記”模塊進行在線預登記。未納入本次登記范圍的家庭無法參與本期預登記。
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浙里辦”APP或支付寶的“浙里辦”小程序,完成賬號注冊和實名認證;
(2)在搜索欄搜索“e房通”,進入“e房通”;
(3)下拉界面找到“我要租房-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賃住房”欄目,進入“實物配租預登記”模塊;
(4)進入“實物配租預登記”模塊后按要求進行登記;符合優(yōu)先保障條件的家庭(符合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優(yōu)先保障家庭除外)需同步拍照上傳優(yōu)先保障證明材料。
(5)登記期內,預登記家庭可在線取消登記或再次登記,以最終登記信息為準。登記時間截止后,登記信息不再變更。
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實物配租預登記的家庭,是否可再次申請實物配租預登記?
答:可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本期實物配租預登記的家庭,視為放棄實物配租保障,繼續(xù)享受公租房貨幣補貼,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調整為放棄的次月(不影響保障家庭累計保障期限的計算),今后按新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報名參與實物配租預登記。
同時,納入選房范圍的保障家庭,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與選房或放棄選房的,視為放棄實物配租保障,可申請實物配租轉貨幣補貼保障繼續(xù)享受公租房貨幣補貼,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調整為放棄的次月(不影響保障家庭累計保障期限的計算),今后按新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報名參與實物配租預登記。
例如,某戶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原開始時間為2018年10月,納入本期2022年5月組織的實物配租預登記家庭范圍,登記期截止后,該戶家庭未參加本期實物配租預登記,被視為放棄實物配租保障,其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將調整為2022年6月。等實物配租預登記受理通告明確預登記對象為2022年6月的保障家庭時,該戶可按屆時通告的規(guī)定參加預登記。
參加實物配租預登記后,貨幣補貼什么時候停發(fā)?
答:納入選房范圍的保障家庭保障資格由貨幣補貼轉為實物配租,選房前可繼續(xù)領取貨幣補貼,選房后自簽訂租賃合同次月起停發(fā)補貼,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限與保障資格有效期一致。
如保障家庭剩余保障資格期限不滿3個月的,需先辦理資格續(xù)審,待審核通過后再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期限最長為3年。
納入選房范圍放棄選房或放棄辦理入住的家庭,仍需享受貨幣補貼保障的,需辦理實物配租轉貨幣補貼保障手續(xù)后繼續(xù)享受公租房貨幣補貼,新的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結束時間與原貨幣補貼保障資格結束時間一致,保障資格到期須申請資格續(xù)審,符合條件的繼續(xù)享受貨幣補貼保障。
新就業(yè)大學畢業(yè)生和創(chuàng)業(yè)人員保障資格期限有什么要求?
答:新就業(yè)大學畢業(yè)生和創(chuàng)業(yè)人員家庭保障資格期限累計不得超過6年(實物配租期限與貨幣補貼期限需合并計算),貨幣補貼期限以實際領取貨幣補貼的時間計算。
因放棄實物配租保障導致貨幣補貼保障資格有效期開始時間調整的,不影響保障家庭累計保障期限的計算。
貨幣補貼保障家庭領取的補貼是否可退還?
答:公租房保障家庭除因違規(guī)或不符合貨幣補貼領取條件需退還補貼外,不得退還已領取的貨幣補貼。
本期公租房實物配租搖號、選房規(guī)則是怎樣的?
答:實物配租預登記結束后,市級住房保障部門以月為單位結合優(yōu)先保障原則對完成預登記的家庭進行分類搖號,產生選房順序號。也就是說,10月份1人戶的排號次序為10月1人戶優(yōu)先保障家庭順序號、10月1人戶常規(guī)保障家庭順序號;10月2人戶的排號次序為10月2人戶優(yōu)先保障家庭順序號、10月2人戶常規(guī)保障家庭順序號,11月2人戶的排號次序為11月2人戶優(yōu)先保障家庭順序號、11月2人戶常規(guī)保障家庭順序號……以此類推。
市級住房保障部門視可配租房源情況,推出本期配租房源,選房家庭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參與選房。如本期推出配租房源數(shù)少于選房家庭戶數(shù)的,將分期安排選房,未納入本期選房范圍的家庭等候選房期間可繼續(xù)享受貨幣補貼保障,無需再次預登記。選房家庭等候選房期間,房產、婚姻、戶籍、工作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辦理信息變更手續(xù),如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將不予安排配租并注銷公租房保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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