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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圍街道2018年初中小學招生公告

時間:2018-03-30 16:05:54   來源: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公開公平、規(guī)范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學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以及《關于蕭山區(qū)2018年城區(qū)初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意見》(蕭教〔2018〕18號)、《杭州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杭教初〔2014〕1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37號)、《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qū)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杭政辦函〔2017〕7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寧圍街道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報請街道辦事處、世紀城管委會、教育局備案同意,特對2018年寧圍街道初中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對象

小學新生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新生為受完6年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

第一類:寧圍街道有戶籍的新生。

戶籍要求:戶房一致,實際居住。戶籍遷入時間需在該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第二類:非寧圍戶籍,家庭生活基礎在寧圍(含錢江世紀城,下同),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寧圍(含錢江世紀城,下同)擁有獨立產權房且實際居住的新生。

產權房要求:①《房產證》辦理時間為2018年4月30日之前(不包括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或購房合同);②房產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③房產隸屬寧圍街道或錢江世紀城范圍內已交付并納入寧圍街道社區(qū)管理的小區(qū)。④《房產證》辦理時間在2017年4月30日后的二手房,三年來只解決一戶家庭子女入學。(如2018學年入學,將查驗作為學區(qū)房在2016、2017、2018學年其他家庭子女入學情況)。

在符合上述條件基礎上,根據新生戶籍與居住情況,分為兩批:

A批:非寧圍戶籍且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

B批:非寧圍戶籍但新生本人未辦理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

第三類:非寧圍戶籍,家庭生活基礎、父母工作單位在寧圍,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對象,或新生父母一方持有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的對象。

根據新生居住類型,分為兩批:

A批:非寧圍戶籍,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對象。

B批:非寧圍戶籍,父母一方持有居住地在寧圍范圍內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且父母一方在寧圍轄區(qū)內實際居住、合法務工滿一年及以上的來寧務工人員子女(需提供在寧圍范圍內務工的勞動合同或經營的營業(yè)執(zhí)照、蕭山社保繳納證明)。

以上務工、居住及蕭山社保繳納年限計算時間核準到2018年6月30日。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公辦小學:寧圍小學、萬向小學、江南小學、盈豐小學、世紀小學

第一類新生:采取學校報名登記,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一天),報名地點為各學區(qū)所在學校。其中江南小學和世紀小學的新生統(tǒng)一到江南小學進行報名登記。

第二類新生:采取集中報名預登記,預登記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一天),集中報名預登記的地點為寧圍小學(建設四路)。

2.公辦初中:寧圍初中、萬向初中

第一類新生:采取學校報名登記,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一天),報名地點為學區(qū)所在的初中學校。

第二類新生:采取學校報名預登記,預登記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一天),報名預登記的地點在房產小區(qū)所在學區(qū)的初中學校。

3.民辦學校:新華學校(含小學和初中)、陽光學校(含小學和初中)、藍天學校(小學)。

第三類新生:于2018年6月2日起,符合條件的新生家長可以自行選擇到中心學校分設的新華學校、陽光學校、藍天學校等民辦學校報名點報名登記,第三類新生對象報名登記截止時間到6月30日,過期不候。學校按第三類A批、B批進行排序、依次招生。報名登記期間,學??梢詫Σ环系谌悧l件的新生作為預登記對象,在招生計劃內滿足了符合第三類條件新生后還有多余名額的情況下,學校方可招收預登記對象。

報名(預)登記當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報名(預)登記應攜帶的材料

第一類:小學新生持所在學區(qū)學校下發(fā)的《入學報名通知書》,《家庭戶口簿》、《出生證》、《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初中新生持所在學區(qū)學校下發(fā)的《入學報名通知書》,《家庭戶口簿》,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tǒng)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類:小學新生持《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計劃免疫接種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初中新生持《家庭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tǒng)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類A批新生還需提供本人持有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及發(fā)證派出所出具并蓋章的《流動人口登記表》或居住證積分登記表。

第三類:A批:持《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新生本人持有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原件、正反面復印件及發(fā)證派出所出具并蓋章的《流動人口登記表》或居住證積分登記表。

B批:持《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的寧圍范圍內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在寧圍范圍內務工的《勞動合同》或經營的《營業(yè)執(zhí)照》、蕭山社保繳納證明(加蓋區(qū)社保部門公章)的原件與復印件。

第三類初中新生還需提供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tǒng)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情況表》(加蓋學校公章)。

四、招生錄取辦法

在規(guī)定的招生計劃內,按“分類登記、依次錄取”的辦法,依次招收第一、第二和第三類新生。

1.第一類新生:按戶籍劃定的學區(qū)到相應的公辦小學、初中報名就讀。其中江南小學因學校重建的需要暫安排到世紀小學過渡就讀。

2.第二類新生:在規(guī)定的班額內,公辦小學、初中在招收了第一類新生后還有多余名額時,按照A、B批次依次招收學區(qū)范圍內的第二類新生。若學校班額已滿無法安排時,則由寧圍中心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安排到街道內有能力接受的其他學校就讀。

3.第三類新生:可自行選擇到新華學校(新華村)、陽光學校(順壩村)、藍天學校(寧稅村)或區(qū)內其他民辦學校報名就讀(詳見各校的招生簡章),也可以回學生戶籍所在地就讀。

五、報名(預)登記咨詢電話

為方便家長咨詢,中心學校分設9個報名點和報名咨詢電話:

寧圍初中:83733009王老師    萬向初中:82874300朱老師

寧圍小學:82694621王老師    萬向小學:82863581張老師

江南小學:82819672吳老師    盈豐小學:83785212華老師

世紀小學:82839660顧老師

新華學校:82685098劉老師   82603277陳老師

陽光學校:82690170王老師   82873759胡老師

藍天學校:83362507李老師   82862824俞老師

寧圍中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82839660顧老師

咨詢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節(jié)假日除外。

六、其他相關事項

1.各學校需在學校網站公布招生文件,并提前一周在校門口、所轄村或社區(qū)張貼招生公告。

2.各中小學校于6月30日在校門口或校園網公示新生錄取名單,并于7月4日安排新生報到。

3.民辦學校需優(yōu)先招收第三類新生,各校于6月30日將已報名登記的第三類新生入學相關資料上報中心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在第三類新生錄取后、在規(guī)定班額未滿情況下,須經中心學校同意后可以招收不符合第三類條件預登記的新生。各校須嚴格執(zhí)行招生條件、招生人數(shù)和招生區(qū)域等有關規(guī)定。各民辦學校督學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指導職責,落實好民辦學校招生的相關要求。

4、學生父母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有關證件和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拒收學生入學并提請有關部門查處。

注:《關于2018年寧圍街道初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意見》文件及《寧圍街道2018年公辦小學招生學區(qū)劃分范圍》詳見寧圍中心學校網站,網址www.nwfdxx.com。

蕭山區(qū)寧圍中心學校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