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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區(qū)積分入學已開始!聞堰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可辦理

更新時間:2021-03-05 09:05:45    內容來源:蕭山教育發(fā)布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qū)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政辦函〔2017〕77號)、《杭州市區(qū)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杭教基〔2019〕5號)和《杭州市蕭山區(qū)2020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蕭教〔2019〕127號)文件要求,2021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蕭申請就讀小學、初中,仍按照積分入學政策執(zhí)行。

一、積分入學的實施對象

2021年9月計劃就讀蕭山區(qū)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流動人口,是指在杭州市市區(qū)居住的非本市市區(qū)戶籍人員。市區(qū)范圍包括: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江干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富陽區(qū)、臨安區(qū)和錢塘新區(qū))。

二、積分入學的條件(需全部滿足以下三項)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的入學年齡。

2.學生本人已持有居住地為蕭山區(qū)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

3.學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有申請居住證積分。

三、積分申請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3月1日開始到4月10日截止。

地點:居住地積分受理窗口。(見附件)

四、積分申請所需要的材料

1. 申請入學子女、父母雙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申請入學兒童暫時未持有居住證但預計在當年第一批錄取前能夠取得居住證的,可以用居住證受理申請窗口出具的《浙江省居住證受理回執(zhí)》暫代);

2. 家庭戶口本或出生證明;

3. 《杭州市蕭山區(qū)居住證積分入學申請表》(可以在辦理窗口領?。?; 

4.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杭政辦函[2017]129號文件)規(guī)定的相應證明材料。(指標體系如發(fā)生變化,按照最新調整內容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可以咨詢辦理窗口)

五、積分入學規(guī)則

1. 依據入學申請人的適用積分,按居住地所在學區(qū)由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序安排入學,父母雙方申請積分的,取積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2. 積分相同者,按以下條件順序依次確定排序先后位次:

申請人家庭在蕭山區(qū)有自購產權住房且實際居住→本區(qū)連續(xù)居住時間長→社會保險積分高→基礎積分高。

六、其他

1. 學生本人有居住證但家長沒有積分的,符合在蕭就讀條件,排在有積分的后面統(tǒng)籌安排學校。

2. 學生本人還未辦理居住地在蕭山范圍內的《浙江省居住證》且打算在蕭山就讀的,請盡快辦理。

3. 在蕭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書》《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蕭山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蕭創(chuàng)業(yè)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蕭山區(qū)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按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適用積分入學。

杭州市蕭山區(qū)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蕭山區(qū)2021年居住證積分申請受理窗口信息一覽表

作者:  通訊員:編輯:徐心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