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蕭山教育網 >  頭條新聞 > 

4月21日開始網上申報!蕭山區(qū)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

[ 頭條新聞 ]    
2022
04-20
08:5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規(guī)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結合市局工作會議精神,現就2022年上半年蕭山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居住地(須持有公安蕭山分局簽發(fā)的居住證或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蕭山區(qū)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蕭山區(qū)教育局提出申請。

免試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及其他本(專)科應屆畢業(yè)生報名工作將在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次進行,認定工作通告將于6月7日左右在網站(網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發(fā)布。

蕭山區(qū)教育局依據法定職權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審查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申請材料,報杭州市教育局認定。

二、申請流程


第一階段

網上申報

4月21日~27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及本《通告》“網報注意事項”提示填寫報名信息。

如出現報錯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 5月4日。

第二階段

政策咨詢、電子材料提交

4月21日~4月29日,申請人加入QQ群(幼兒園920394938、小學951054051 、初中951799766、高職中568235097),以便信息溝通。如有政策疑問,也可至區(qū)行政服務中心3樓G區(qū)現場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電子材料提交。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針對中國教師資格網中顯示“待驗證”的信息,申請人須將“待驗證”的材料原件掃描件發(fā)送給QQ群群主,文件夾名稱為“資格類型+姓名+手機號碼”。經審核材料齊全的,請參加第三階段的體檢。

第三階段

體檢

5月7日、5月9日~12日(上午7:30~9:00)申請人自主前往指定的武警浙江省總隊杭州醫(yī)院(地鐵1號線江陵路站),隨帶體檢表格(請按資格認定類型下載對應的體檢表),空腹參加體檢。醫(yī)院護士會電話通知體檢不合格者參加復檢,所有體檢表由蕭山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集中取回。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經體檢醫(yī)院醫(y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體檢表》要求打印在同一頁A4紙上,粘貼與網報上傳相一致的一寸照片,填寫好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項內容,其他欄目空白。

申請人須將一張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網報上傳相一致),裝入信封寫上“資格類型+姓名+手機號”,于體檢當天投入吧臺信箱。

參加武警浙江省總隊杭州醫(yī)院體檢的人員分資格類型分時間前往辦理。

時間

申請人員

5月7日

申請高職中教師資格證人員

5月9日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人員

(已婚需婦檢)

5月10日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證人員

5月11日

申請初中教師資格證人員

5月12日

復檢

第四階段

受理認定

本機關審核材料,進行教職工準入違法犯罪信息查詢,于5月26日明確受理意見。專家評審委員會討論,于6月6日做出認定決定。并通過網站(網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告知。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信息及申報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五階段

快遞送達

經認定的教師資格證及許可決定書,本機關將于6月10日前通過EMS郵政快遞送達,并須申請人本人簽收。同時,在網站(網址http://www.xiaoshan.gov.cn/jyj/)公開教師資格證認定結果。

三、注意事項


1

申領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可自主選擇確認點,選擇確認點在蕭山的,材料受理方法同上,電子材料提交截止到5月18日,受理日為5月19日。申請人材料審查通過后由蕭山區(qū)教育局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于6月11日左右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公告。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了解自己的申請辦理情況,蕭山區(qū)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2

港澳臺居民申請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相關事宜可電話咨詢。

3

蕭山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鄭老師(82899605)、倪老師(82732186);郵寄地址:蕭山區(qū)北干街道區(qū)行政服務中心321室(倪老師收)。

4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87917210。地址:下城區(qū)東新路重機巷56號8樓。

網報指引

01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須認真閱讀“現場確認機構”的注意事項。

02

“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機構”選擇。

(1)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三類申請人,網上申報時認定機構為“杭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機構為戶籍(或學籍檔案、居住證、服役所在地)所在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

(2)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三類申請人,網上申報時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機構均為戶籍(或學籍檔案、居住證、服役所在地)所在區(qū)縣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跨區(qū)縣選擇現場確認機構。

03

最高學歷:以本次認定的所用學歷為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以已經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時,系統(tǒng)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

04

專業(yè)類別:畢業(yè)證書中專業(yè)有注明師范類的選擇師范教育類,其余選擇非師范教育類。

05

工作單位:填與教學工作無關的工作單位,也可填寫“無”。在職在編教師按照實際工作單位填寫。

06

現從事職業(yè):填寫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yè)人員。

07

專業(yè)技術職務:填無。在職在編教師按照實際專業(yè)技術職務填寫。

08

通訊地址:填寫郵寄資格證書時的詳細地址(具體到門牌號),不要選自取。手機號請?zhí)顚懕救耸謾C號,并保持開機狀態(tài)。

09

考試類型:填寫“統(tǒng)考”。

10

是否參加能力測試:填寫“否”。

11

照片:上傳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電子證件照(與制作證書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不得縮放。

12

“申請地類型”選擇: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選擇“戶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證所在區(qū)縣申請認定的選擇“居住地”,在學籍檔案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選擇“居住地”。

13

戶籍所在地詳細地址:填寫戶口本上的詳細地址。

14

個人承諾書:申請人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白色紙打印后簽名和日期,拍照時需清晰、內容完整。

15

簡歷信息:從高中開始至今,現工作單位避免填寫與教學崗位有關的單位,在職在編教師可填寫實際工作單位。

16

按系統(tǒng)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其他申請材料,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提交后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將不得隨意修改,請申請人慎重填寫申請信息。

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01

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工作平臺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或相關平臺無信息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相應的QQ。

02

申請人所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掃描件,文件夾名稱為“資格類型+姓名+手機號碼”。

03

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01

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持外省身份證的申請人提供);

02

學歷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03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04

人事關系證明掃描件(駐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須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

05

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掃描件(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供);

06

其他因特殊情況致公共數據平臺未取得核驗材料,由受理機構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僅2011年及以前入學、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且未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供:

07

畢業(yè)成績單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08

教育學實習表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09

師范生證明掃描件(1999年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

10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證明掃描件。


來源:  

作者:  

編輯:陳燦華
相關新聞
推薦閱讀